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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询价交易预告
(编号:*********)
为维护煤炭市场经营秩序,请各交易商按照国家关于煤炭**的有关政策要求,参与询价交易过程中,在国家规定的**合理区间范围内出价。
为维护交易信息安全,各交易商禁止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泄露交易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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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商品类别 | 交货地 | 运输方式 | **类型 | 委托数量(吨) | 基价(元/吨) |
A标段 | 动力煤 | 阳泉热电 | 公路运输 | 含税到厂价 | ***** | *** |
B标段 | 动力煤 | 阳泉热电 | 公路运输 | 含税到厂价 | ***** | *** |
C标段 | 动力煤 | 阳泉热电 | 公路运输 | 含税到厂价 | ***** | *** |
备注:每次报价的最小降价幅度为1元/吨。
标段 | 煤种 | 品种 | 发热量 (****, **) (****/**) | 水分 (**) (%) | 硫分 (**, d) (%) | 挥发分 (****) (%) |
A标段 | 贫瘦煤 | 混煤 | ≥**** | ≤** | ≤2.3 | ≤** |
B标段 | 贫瘦煤 | 混煤 | ≥**** | ≤** | ≤2.3 | ≤** |
C标段 | 贫瘦煤 | 混煤 | ≥**** | ≤** | ≤2.3 | ≤** |
备注:挥发分指标为空气干燥基(***);具体以成交双方签订的线下合同为准。
在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注册和备案的煤炭生产、经营企业。具体要求包括: 1.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 2.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具有从事煤炭生产、经营的合法手续、证照齐全有效; 3.供应资源符合需求,煤源稳定、品种稳定、质量稳定、发运稳定,具有煤矿、洗煤厂或发煤站台的供应商优先; 4.信用良好,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5.严禁报名要求,具体包括: (1)企业法人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涉及重大诉讼案件等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 (2)无实际货权转移的业务模式; (3)不参与、不掌控采购、销售、结算等中间环节的业务模式; (4)融资性贸易等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业务模式。
2.报名时间:授权截止****-**-** **:**:** 前
3.报名链接:(见本预告文件底部)
1.保证金交纳标准:******元
2.保证金交纳方式: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
通过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绑定银行账户进行保证金“入金”操作,可实现保证金当日释放并申请“出金”。
3. 保证金交纳、管理、退还、赔付等相关规定请查阅《************** 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保证金监管实施细则》(见报名页面)。
1.交易平台: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
2.交易模式:询价采购
报价时间截止后,当最低报价小于等于基价时,系统按 “**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以最低且最先报价自动成交; 当最低报价大于基价时,询价方根据报价情况自主选择是否成交,若询价方选择成交,系统按“**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以最低且最先报价自动成交A标段:****-**-** **:**至****-**-** **:**
B标段:****-**-** **:**至****-**-** **:**
C标段:****-**-** **:**至****-**-** **:**
4.交易结果公告。交易成功后,将在2个工作小时内发布交易结果公告。请参与交易商登录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进入“个人中心”查看“交易结果公告”。
交易成功后,成交双方须在1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签订煤炭交易合同。
1.交货地点:华阳建投阳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煤场或厂内指定区域。 2.交货方式:汽车入厂,自卸汽车及平板汽车均可。从煤矿到电厂之间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出矿采购、运输、临时存放、中途短到、厂内卸车等)及产生的费用均由应单方承担。运输过程中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应单方承担。 3.交货期限:以线下合同约定为准。 4.由于出卖人装车原因造成冻车以及其他原因,致使我公司卸车困难产生的铁路延时等相关费用,全部由出卖人承担。
成交双方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须在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填写《交易交收确认单》并加盖电子印章,交易中心收到双方盖章的《交易交收确认单》后,视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已无争议,将解冻并退还双方保证金。《交易交收确认单》是成交双方本次交易全部完成的依据,双方确认无争议后方可填写。
交收期限
A标段:****-**-**至****-**-**
B标段:****-**-**至****-**-**
C标段:****-**-**至****-**-**
本次采购(合同及结算)主体为“华阳建投阳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收货人为“华阳建投阳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按月度分批结算,质量指标月度加权,数量按照合同总量进行考核。具体以成交双方签订的线下合同为准。
1.数量验收标准:以电厂过磅为准。 2.质量验收标准:以电厂验收结果为准。
交易成交后、合同签订前,由成交方按照成交金额的1‰向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手续费,按照成交金额的1‰向交易中心交纳交收服务费。
汽车煤(自卸车),热值****大卡,干燥基全硫2.3以下,空干基挥发分**以下,水**。需求量3*吨,起报量1*吨。拦标参考价:***元/吨 1、质量考核标准: (1)全硫考核 **,d(加权平均)≤基准值不扣款; 基准值<**,d(加权平均)≤(基准值+0.3%)每高0.1%,扣**元/吨; (基准值+0.3%)<**,d(加权平均)≤(基准值+0.6%)每高0.1%,扣**元/吨; **,d(加权平均)>(基准值+0.6%),单独结算。每高0.1%,扣**元/吨。 (2)挥发分考核 下限%≤***≤上限%,不扣款; ***&**;下限%或***&**;上限,拒收,超标已进厂煤炭全部退回,如不能退回的该批次煤单独结算,***小于下限时,每1%,扣**元/吨;高于上限时,每1%,扣**元/吨。 (3)全水分考核 **>**%,结算时按亏吨处理,且不加热值。 (4)发热量考核 ≥基准值,按基准卡单价基准值元/大卡计算; (基准值-*******/**)≤热值<基准值,按基准卡单价下浮0.***元/大卡计算; (基准值-*******/**)≤热值<(基准值-*******/**),按基准卡单价下浮0.***元/大卡计算; (基准值-*******/**)≤热值<(基准值-*******/**),按基准卡单价下浮0.***元/大卡计算; (基准值-*******/**)≤热值<(基准值-*******/**),按基准卡单价下浮0.***元/大卡计算; 热值<(基准值-*******/**),单独结算,对比基准热值,每降低*******/**,按基准卡单价下浮0.***元/大卡计算。
是否允许基价出价:是
委托企业:刘洋(阳泉热电)
电话:刘洋:***********
交易中心:刘卫胜 薛 超
电话:*********** ***********
交易中心结算中心:魏羿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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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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