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年**月至****年**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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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海丰县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平台维护服务 | 标的名称:海丰县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平台维护服务 标的数量:1 主要功能或目标:现县市场监管局拟继续实施海丰县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平台维护服务,为对新开办未建设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的学校安装监控设备并接入平台,同时对全县已接入平台的设备、网络进行日常维护,确保监管平台正常运行;服务期3年 需满足的要求:对原有设备维护;安装新增设备;设备包含摄像机、交换机、黑匣子等,包含定期巡检、故障排查、处理;局端设备维护、宽带维护等。 |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4.《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的通知(财库〔****〕**号) | 2,***,***.** | ****年**月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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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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