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精神康复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年8月1日-****年8月8日(5个工作日)。
电话:****-*******电子邮箱:*********@**.***
地址:珙县巡场镇金河新区人社气象环保大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精神康复中心建设项目 |
*川省宜宾市珙县巡场镇塘坝村*********B区 |
********* |
*川世安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利用矿山急救医院B区现有场地进行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占地面积****.****的6层精神康复中心大楼,内设与精神疾病相关的门诊功能区、儿童妇女精神病人住院病区、男性精神病人住院病区和康复病区。项目配套建仓储、辅助、公用、环保等工程。 项目总投资约*****元,其中环保投资**.3*元,占总投资的1.**%。 |
1.大气施工期:全封闭施工,禁止露天堆放建筑材料;场地硬化,限制车辆速度,洒水降尘,及时清除路面渣土;清洗进出车辆,设置喷淋除尘装置;装修在室内进行,禁止使用有毒有害等超过国家标准的建筑和装饰材料;对内燃机械安置有效的空气过滤装置,并定期清理,以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营运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引至楼顶排放;病区带菌废气通过紫外线灯等消毒灭菌;备用发电机废气经自带烟气处理装置处置后通过大气稀释扩散。 2.废水施工期: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及冲洗池,场地外设置雨水拦截沟,地势低洼处设置临时沉淀池,泥浆废水和冲洗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厂区绿化及道路浇洒。营运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进入化粪池;生活污水、医疗废水、地面保洁废水、浆洗废水混合处理后进入院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废水排入珙县污水处理厂进*步处理。 3.噪声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加强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的保养维修。营运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 4.固废施工期:建筑垃圾收集后送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所;包装废料回收,不能回收的和建筑垃圾、废材料收集后,运往指定地点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营运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统*清运;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宜宾康润医疗废物集中处理有限公司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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